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交通安全保障,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根据《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从即日起对校园电动自行车进行治理,相关通知如下:
1.严格禁止无牌、过期车牌、伪造车牌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一经发现将进行扣留,并通报所在部门。
2.对校内未张贴校园电动车车牌、伪造车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于近期统一处理。对已张贴校园电动自行车车牌的车辆进行扫码核实,如登记信息与车主不符的,通报所在部门并按规定处理。
3.校内电动自行车按要求停放在指定停车点,严禁违规充电,堵塞消防通道。安全保卫处将定期巡查并通过智慧安保将违规车辆拍照取证。
请相关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本部门所属教职工、学生、外包服务人员,做好电动自行车自查和整治。
附件:《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
安全保卫处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