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近期发现有教师和外包服务人员将电动自行车通行证(校内车牌)私自借用他人使用,甚至借给学生使用的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醒:

1、各部门在领取校内电动自行车车牌后要专人管理,在发放时要详细登记相关信息。

2、严格审查电动自行车车主信息,对不符合入校资格的申领人不得发放车牌。从2025级开始,除走读生外不再发放学生电动自行车车牌。

3、申领人在获得电动自行车车牌后,要及时扫描车牌上的二维码进行实名注册。未注册信息的车辆,一经巡查发现将统一清拖,并取消车牌和入校资格。

4、电动自行车在校园按要求行驶,有序停放。对违规行驶和停放的车辆将通过智慧安保进行短信和企业微信提醒,并记录违规信息,适时公开通报;对屡次违规的车辆将取消其入校资格。

5、学校将于6月开展学生电动自行车清理,对校内无牌假牌车辆进行清拖,请各二级学院通知有关学生妥善处置本人电动自行车。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安全保卫处电动自行车管理人:东春松

联系电话:13814603678

                     安全保卫处

                      202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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