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2024年我校进行了校内电动自行车车牌登记和上牌工作。2025年学校将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校园交通安全规范,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创造更加安全的校园环境。
一、电动自行车获得入校权限后方可入校
1.教职工、学生、外包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向所在部门或所归属部门申请电动自行车入校权限,经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提交申请汇总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安全保卫处。安全保卫处安排专人发放电动自行车校内车牌。申请人应扫描校内车牌上的二维码,准确登记本人信息,并正确安装校内电动自行车车牌(一般安装在车辆前端);
2.相关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禁止弄虚作假。领取电动自行车车牌需签署学校《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承诺书》(见附件);
3.电动自行车须取得交管部门发放的合法电动车牌照,方可申请我校校园电动自行车车牌;
4.校内电动自行车车牌将作为学校门岗识别电动自行车入校权限的依据,无校内电动自行车车牌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5.新生将不再发放校内电动自行车车牌(除走读生以外)。
二、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1.电动自行车出入校园大门时,应下车推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冲闯校门;
2.校内骑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任何危险驾驶行为;
3.电动自行车校园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特殊路段限速的依照相关办法执行。电动自行车通过人行横道或交叉路口,应减速慢行,礼让行人;
4.电动自行车需在指定地点集中充电,严格禁止在两校区室内、大学生公寓室内、架空层充电和停放,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加大校内电动自行车整治力度
1.自即日起,学校安保处将加大校园电动自行车巡查力度,对无校内电动自行车车牌、违章停放、违规充电的车辆进行集中整治。安保处将通过企业微信、短信对违规行为的车主进行提醒。
2.自即日起至本年底,学校对未安装校内电动自行车车牌的车辆清理至集中停放点。2025年12月31日后,对无人认领的车辆作为无主车辆统一处理。
四、违规处理
在巡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不遵守交通安全和秩序规范、无牌套牌假牌、违规停放和充电、不安全文明驾驶电动自行车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登记车主和驾驶人进行以下处理:
1.批评教育,要求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2.公开通报;
3.暂停或取消电动自行车入校权限。
附件: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承诺书
安全保卫处
202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