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接上级通知,10月31日9时30分起,我省东南部地区已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相关责任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做好防汛安全工作。加强巡查值守,落实应急准备,强化校园隐患排查,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安全保卫处
2024.10.31
上一篇: 关于暂时对崇川校区南门进行封闭管理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全校开展安全自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