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规范校园电动车及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 |||
| |||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电动车及自行车交通秩序管理,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交通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规范非机动车辆管理通知如下: (一)学校对进入校园的电动车及自行车(含共享单车)实行准入管理制度,进入校园的电动车及自行车(含共享单车)应服从门卫管理,按规定大门进出,按指定位置集中有序停放。 (二)电动车驾驶人应佩戴头盔,进出大门时主动下车推行,进入校园减速慢行,文明礼让。 (三)保安人员实现校园巡逻制度,对超速行驶和违规停放车辆进行检查。对违规车主进行劝告和教育,对拒不服从管理者可禁止其车辆进入校园。 (四)学生的电动车、自行车(含共享单车)一律从东大门进出,停放在规定的位置。 (五)所有电动车禁止在楼道停放,严禁在楼内充电。电动车、自行车(含共享单车)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对违规停放车辆进行清拖。 |